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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?”向晨抬眼看他。

“我猜这个ip星辰能卖还是会卖的,何总上回那话也就是吓唬吓唬你。”天少说,“我们可以让第三方先去跟他们洽谈,买下版权后再转卖给我们。”

“万一第三方坐地起价呢?”向晨反问,“又或者到手之后干脆就不转了。”

“找个信得过的第三方,”天少胸有成竹道,“最好自己消化不了这个大ip的,交易前先签个转让合同,给他们几个点的手续费就行了。”

“看来你早就想好了。”向晨说。

“这是最稳妥的方式。”天少说。

“这就是……要骗星辰啊。”向晨沉吟道。

“怎么?”天少好笑道,“你难道有心理负担?”

天少毫不怀疑,如果能干倒星辰,只要不犯法,向晨什么事都做得出来。

“没有。”向晨说,“我就是担心没那么简单。”

一桩版权买卖,何况还是一个大ip的全版权买卖,那可不是谈个两三回就能谈下来的,光是交涉就不知道要交涉多久,这一整段时期里要想不走漏一点风声,不让星辰察觉到一点蛛丝马迹,确实很悬。

“那也得试试。”天少说,“你不是说什么也要赎回这个宝贝儿子吗?”

向晨:“……”

向晨看向天少,眼角泛出若隐若现的笑意,“我们这一桩就算是说定了?”

“说定了。”天少说。

“那就为我们的未来干一杯吧。”向晨举起眼前的红茶杯。

天少默默地看了看自己杯子里喝到一半的咖啡,“我们这庆祝仪式……也太寒碜了。”

“回头给你补一个盛大的欢迎会。”向晨微笑着说道,主动把杯子往前一凑,撞出了一道清脆的哐当声。

刘哥以为最不可能发生的事发生了。

天少真的明晃晃地给他摆出了另一家平台的合约。

如果说星辰已经把天少当成亲生儿子来疼了。那么这份新合约简直就是把天少认作了嫡长子,里面的条款白纸黑字、清清楚楚地表明,远不是「资源倾斜」这种暧昧的程度,而是将作为平台的第一优先推荐作者,集全平台之力来捧。

而且,这不是长约,而是一份书约,只签《西风不识相》这篇新文,全版权不买断,只代理,还是非强制代理,作者随时可以绕过平台进行版权交易。

刘哥下巴都快掉下来了。

刘哥很明白,光看纸面条款的话,这份合同完爆星辰。

星辰网目前主要有两种类型的合约。一种是长约,一种是书约,长约签人,一般五年起步,四舍五入就是一张卖身契,福利较好,会有资源优势,同时束缚力也惊人。书约只签书,包括签约的作品本身及其所有衍生物,如前传、后传、番外等等。衍生物的创作期不仅限于合同期内。一旦签了某部作品的书约,作者即便30年后心血来潮写了一篇番外,这篇番外不论长短,版权也还是星辰的。

还有一条,是很多人在签约前都不知道的——在书约有效期内,作者在任何地方发表的所有「非长篇作品」也都要独家授权给星辰网。除非一个作者能同时创作两部或多部长篇小说。否则在书约期间基本上这个作者的所有文字作品都是星辰网的。

再者,星辰不管是普通约还是白金约,长约还是书约,保底还是分成,永恒不变的一点是星辰的全版权都是买断的——纯电子版权除外。作者从签约的那一刻起,作品的全版权便彻底归属星辰网,一直到作者死后50年。

因此,版权一直是星辰作者的痛。星辰给作者的报酬无疑是全行业最丰厚的。但星辰对版权的控制也是全行业最力度最大的。只要想享受星辰的资源,想靠星辰这个平台挣钱,就别想着跟星辰争版权。

天少和向晨谈妥的当天就商量着一起拟了个合同的雏形,然后天少把电子版发给了刘哥。洋洋洒洒的一份合同,刘哥足足看了三遍,确认自己没有误解任何一处意思后,对天少的信息轰炸就开始了。

刘哥:不可能刘哥:这不可能刘哥:天少,你可别拿份虚假合同唬我啊刘哥:星辰要追究起来,你这就是商业诈骗天少:你认识我多少年了,你看我像能干出这种事的人吗?

刘哥:……

刘哥:那就是他们想唬你刘哥:你可别上当刘哥:这种也不知打哪来野鸡平台绝对信不过刘哥:就是想用好话把你骗过去而已刘哥:等等刘哥:可道文学?

刘哥:什么玩意儿?

刘哥这才发现,这家公司的名字他还真的连听都没听过。刘哥赶紧打开浏览器搜索了一下,也没查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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